像资料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声像资料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收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物理学和计算机学的原理和技术,对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等载体上记录的声音、图像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况过程进行鉴定;并对记录的声音、图像中的语言、人体、物体做出同种类或同一认定,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认定种类的鉴定,其鉴定只表明检材与样本种类属性相同,或单独确定被认定客体的所属范围,不能肯定认同客体与被认客体的同一关系。
是运用物理学和计算机学的原理和技术,确定与案件有关的具体物的同一。根据声像资料在案件中记录下的反映有关客体特征的信息与案件发生后搜集到的作为样本的声像资料进行比较可以认定具体的人、物和有关情况。如在利用录音资料作为证据时,可能需要证明录音资料中的声音是否为某以特定的人所发出的问题。由于每个人说话时都有自己独特的语音习惯特征,并可通过录音资料反映出来,通过鉴定可以认定录音资料的具体内容是否为某一特定的人所说,从而为案件的调查和审理提供依据。
未经编制而复制的录音材料,根据复制的方式不同,可能有不同程度的失真。失真程度严重时,会影响到对其内容的分辨,甚至失去证据价值。但在一般情况下,复制的录音资料能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采用数字信号记录并复制的录音资料,可以多次复制而不损失任何有用的信息,如果是经过编辑后复制的录音资料,虽然其中包含有价值的信息,但录制的内容可能被人为改变而不能反映事件发生的真实情况,其证明力会大大降低。对于录音资料是否曾经过编辑,可以通过鉴定解决。录像资料的鉴定原理亦类似,还可以结合声音和图像两个方面进行综合鉴定。
未经编制而复制的录音材料,根据复制的方式不同,可能有不同程度的失真。失真程度严重时,会影响到对其内容的分辨,甚至失去证据价值。但在一般情况下,复制的录音资料能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采用数字信号记录并复制的录音资料,可以多次复制而不损失任何有用的信息,如果是经过编辑后复制的录音资料,虽然其中包含有价值的信息,但录制的内容可能被人为改变而不能反映事件发生的真实情况,其证明力会大大降低。对于录音资料是否曾经过编辑,可以通过鉴定解决。录像资料的鉴定原理亦类似,还可以结合声音和图像两个方面进行综合鉴定。
未经编制而复制的录音材料,根据复制的方式不同,可能有不同程度的失真。失真程度严重时,会影响到对其内容的分辨,甚至失去证据价值。但在一般情况下,复制的录音资料能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采用数字信号记录并复制的录音资料,可以多次复制而不损失任何有用的信息,如果是经过编辑后复制的录音资料,虽然其中包含有价值的信息,但录制的内容可能被人为改变而不能反映事件发生的真实情况,其证明力会大大降低。对于录音资料是否曾经过编辑,可以通过鉴定解决。录像资料的鉴定原理亦类似,还可以结合声音和图像两个方面进行综合鉴定。
就是通过应用软硬件对含有噪音的语音文件进行技术处理提高语音的信噪比,消除噪音对语音的掩盖。
对遇到的语音信号较弱而言语内容听辨不清的声像资料,可以采用技术手段对录音进行处理,以提高语音的信噪比,从而能够听辨清楚言语内容。
1.鉴定委托书。
2.检验录音、录音文件是否曾经过编辑等,需提供录音或录像资料及原始载体。
3.同一性认定需提供以下资料:
⑴如果需要对录音文件中的声音进行同一性鉴定,除需提供这份录音文件外,还需提供需鉴定的发音人的真实声音;
⑵如果需要对录像文件的人物进行同一性鉴定,除需提供这份录像文件外,还需提供一组包含被怀疑人在内的录像文件或图片等。
4.现场取证:根据鉴定需要,司法鉴定专家还需进行现场勘验及模拟实验等.
司法部历年能力验证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