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学校的部署,积极响应、勇于担当,认真落实“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的总要求,以高度的政治站位、高效的防控体系、专业的技术水准、负责的工作态度,最大限度地保证了特殊时期司法鉴定工作的安全开展与稳定运行, 积极为诉讼活动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一、严格责任,狠抓落实
疫情发生后,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按照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和辽宁大学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成立了中心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对中心所有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人盯人”的网格化防控管理体系。健全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利用线上扫码登记和线下人员每日填报的动态健康认证方式准确掌握全体员工的行程变化和健康信息;落实防疫期间体温检测、卫生消毒管理以及入校提前申报审批等制度;制定防疫期间校园外进行鉴定受理、交接和意见书发放的具体工作制度,确保疫情期间中心各项工作有规章可循、有制度可依。
按照全面防护、科学防护的原则,中心对全体员工开展防疫培训,组织学习卫健部门发布的权威防护知识,疫情防控期间岗位工作规范,利用微信推送生动健康的防护视频引导员工开展自我心理疏导。为全体员工配备口罩、手套、护目镜、酒精、消毒液等防护工具。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限流等防护措施。司法鉴定人员在案件受理、出检采样、法医体格检查等鉴定活动中进行主动预防、科学防护,并做好接触记录,保障了疫情期间司法鉴定工作的安全、规范、有序进行。
二、勇于担当,共克时艰
疫情初期,中心大部分鉴定项目停止受理,但中心本着“受理停、咨询不停,委托迟、报告不迟”的态度,在疫情停工期间,在“不聚集”要求的前提下,将所有办公咨询来电全部转移至个人手机,24小时接受鉴定咨询电话,并结合中心微信公众号客服咨询系统,做到随时咨询随时处理,鉴定中心工作人员一个月内在线解答法医临床、法医物证、痕迹、文书、电子数据等鉴定咨询事项共计200余件;同时,中心对春节前受理的70余件的文书、法医临床、电子数据等未完结的委托鉴定案件,采取轮换值班和应用自主开发的信息数字化平台云办公的方式,积极推进案件进程,高效完成了所有案件的鉴定工作,为办案机关复工办案和诉讼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有效保障。
疫情封校期间,因酒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和堵卡民警查获疑似涉毒人员等紧急突发事件,也时有发生。对于处理此类违法犯罪案件,法医毒物鉴定意见往往成为案件能否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许多办案机关希望中心给予支持和帮助。为满足办案机关的迫切需要,中心克服诸多困难,从2020年1月27日(农历正月初三)起,每天安排一组法医毒物鉴定人员到中心值班,同时为配合封校管理,采取电话预约,在校园外进行鉴定受理、交接和意见书发放的工作流程,每天数十次往返校内外。在严格按照防控工作要求,做好防护工作,确保鉴定人员安全的同时,严格鉴定流程,保证鉴定质量。截止2月26日,受理和完成此类鉴定案件100余件,最大限度的满足了办案单位的鉴定需求,获得了委托单位的一致好评。
三、勠力同心,笃定前行
在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等级降为三级后,省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始复产复工,但由于学校防护疫情的特殊性,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将继续封校,校外人员一律禁止入内,这将对中心全项目鉴定业务的开展产生严重影响,也无法满足办案机关正常鉴定委托需求。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中心及时向校领导请示解决办法,校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特事特办,仅用一天时间就做出决定,把学校校外一处办公用房作为中心临时办公地点(现可使用面积近1000平米),既满足了疫情封校期间办案机关的委托需要,又不影响学校防控疫情实行的封校管理。中心鉴定人员备受鼓舞,上下一心,全力以赴,克服重重困难,从24日领取钥匙到26日可全项目接受委托鉴定,仅用两天的时间就完成了临时办公地点布局规划,卫生清扫、环境消杀,防疫演练,办公和监控设备安装调试等准备工作,而且整个过程中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中心在防疫期间的案件受理、鉴定过程符合司法鉴定程序规范和疫情防控双重要求。目前,中心各鉴定项目已全部如期展开,为疫情防控期间我省诉讼活动的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形势在逐渐好转,但仍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和反弹的巨大压力,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更新的要求。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中心将按照省、市司法行政部门及学校的部署,保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保障诉讼服务,凝心聚力,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鉴定业务稳定开展的双重胜利。
春天必定会随着莺燕的啼叫回到华夏大地,抗击疫情的战争也终将在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取得胜利。在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不忘初心,与法同行,与国同战!
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