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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文书鉴定-笔迹鉴定案例

笔迹鉴定案例介绍

【案件背景】:在一起遗产纠纷案中,原告丁某和被告丁某分别提供了一份其父亲丁某某的自书遗嘱,两份遗嘱内容不同,落款时间不同,双方均主张自己持有的遗嘱是父亲当面书写形成,对方提供的遗嘱是伪造的。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现法院将上述两份遗嘱与丁某某笔迹样本委托鉴定机构进行笔迹鉴定。

鉴定材料】:检材为1.日期为“2020年2月10日”的“遗嘱”1页;2.日期为“2020年5月10日”的“遗嘱”1页样本为:丁长江书写的字迹材料9页。

鉴定要求为:

1、检材1“遗嘱”字迹与丁某某样本字迹是否为同一人书写。

2、检材2“遗嘱”字迹与丁某某样本字迹是否为同一人书写。

鉴定过程】:本鉴定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件鉴定通用规范》(GB/T 37234-2018)、《笔迹鉴定技术规范》(GB/T 37239-2018)、《篡改(污损)文件鉴定技术规范》(GB/T 37238-2018)进行检验。 对检材与样本进行分别检验,发现检材2书写压力不匀,单字结构不端正,笔画节奏感不强,转折连接处照应关系不明显,并有运笔迟缓、生涩现象,为不正常书写形成,反映出摹仿笔迹的特点。将检材1、检材2分别与样本笔迹进行比较,发现检材1字迹与样本字迹在字的写法、搭配比例、运笔趋势、起收笔动作、笔画转折形状角度及标点符号运用等特征相符合;检材2字迹与样本字迹在部分字的搭配比例、运笔趋势、起收笔动作等特征上存在差异。经综合分析得出鉴定意见:1、检材1“遗嘱”字迹与丁某某样本字迹是同一人书写。2、检材2“遗嘱”字迹与丁某某样本字迹不是同一人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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