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项目】
人体体液中乙醇定性定量分析:主要受理公检法等单位委托,检测人体血液等体液中是否含有乙醇成分,并测定其中的乙醇浓度。
项目应用范围:常用于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中作为执法依据。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一文中指出:“对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等方法测试以及涉嫌饮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提取血样检验血液酒精含量。”在其他场景,如非正常死亡案件中,对死者体液中乙醇浓度进行检测可以辅助办案人员对案发过程进行还原。
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检测:主要受理公检法等单位委托,测定血液中的碳氧血红蛋白的饱和度。
项目应用范围:在蓄意纵火,或交通事故导致的机动车起火等案件中,通常需要进行死者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检测以辅助办案人员分析死者的真正死因。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是判断一氧化碳中毒的重要指标,正常人体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通常小于10%,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大于50%时便会有致死的可能。
人体体液中毒药物成分分析:主要受理公检法等单位委托,对人体血液、尿液等体液中某一种类的毒药物或其代谢物成分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项目应用范围:常用于公安机关抓捕吸食毒品嫌疑人过程中作为判别违法嫌疑人是否存在吸食毒品行为的重要依据之一。通常在吸毒人员吸食毒品一周左右的时间内,可在其尿液中检测到该毒品或其代谢产物成分。此外对人体血液、尿液等体液进行多种类的毒品、药品成分筛查可在如下情境中为办案人员提供帮助:
1)交通事故等案件中判定当事人是否有毒驾行为。
2)帮助办案人员判断死者死因。
3)迷奸等案件中帮助分析当事人被投放药物种类。
毛发中毒药物成分分析:主要受理公检法等单位委托,对人体毛发中某一种类的毒药物或其代谢物成分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项目应用范围:常用于公安机关抓捕吸食毒品嫌疑人过程中作为判别违法嫌疑人是否存在吸食毒品行为的重要依据之一。吸毒人员长期多次的吸食毒品后,毒品或其代谢产物成分随代谢不断积累在其毛发中,因此毛发检测通常作为吸毒人员成瘾性判定依据。公安部发布的《涉毒人员毛发样本检测规范》中规定:“发根端3厘米以内的头发样本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表明被检测人员在毛发样本提取之日前6
个月以内摄入过毒品。”
毒品、毒药物成分分析:主要受理公检法等单位委托,对疑似毒品、药品或其他可疑物证进行某一种类的毒药物成分定性定量分析。
项目应用范围:主要对于公安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搜查出的可疑物证进行成分分析,通常用于以下案件中:
1)公安机关在抓捕吸毒、运毒、贩毒、制毒人员时,对在现场搜查出的可疑物品进行成分检验。
2)海关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的邮件内夹藏的可疑物品进行成分检验,检测其是否含有管制药品成分。
3)人或动物非正常死亡、迷奸等案件中现场发现的可疑物证进行检验,检测其是否被投放毒药物成分。
4)对于部分市售药品进行检验,检测其是否被添加违禁成分。
常见毒药物、毒品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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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眠镇静类药品 |
地西泮、氯硝西泮、氟硝西泮、劳拉西泮、硝西泮、艾司唑仑、三唑仑、阿普唑仑、咪达唑仑、氯氮卓、氯丙嗪、卡马西平、氯氮平、巴比妥、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扎来普隆等 |
精麻类药品 |
海洛因、吗啡、可待因、羟考酮、氢可酮、丁丙诺啡、哌替啶、曲马多、美沙酮、蒂巴因、罂粟碱、甲基苯丙胺、苯丙胺、MDMA、氯胺酮、麻黄碱、伪麻黄碱、芬氟拉明、卡西酮、甲卡西酮、可卡因、芬太尼、地芬诺酯、四氢大麻酚、福尔可定、哌醋甲酯、咖啡因等 |
农药及鼠药 |
甲胺磷、乐果、氧乐果、敌敌畏、敌百虫、甲拌磷、乙拌磷、马拉硫磷、克百威、苄嘧磺隆、莠去津、甲草胺、乙草胺、百草枯、溴敌隆、敌鼠、溴鼠隆、杀鼠灵、杀鼠醚等 |
其他药物 |
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利多卡因、苯海拉明、异烟肼、右美沙芬、地塞米松、西布曲明、二甲双胍、西地那非、他达拉非、咪康唑、氟康唑、酮康唑、甲硝唑、特比萘芬、灰黄霉素、氯苯那敏、氯倍他索丙酸酯等 |
【鉴定设备】
气相色谱仪
气相色谱仪
气相色谱仪是利用主要是利用物质的沸点、极性及吸附性质的差异来实现混合物的分离,对多组分的复杂混合物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仪器。通常可用于分析热稳定且沸点不超过500℃的有机物。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气相色谱-质谱仪,是指将气相色谱仪的高效分离能力与质谱仪独特的选择性、灵敏度、相对分子质量和分子结构鉴定能力相结合的仪器。其原理是多组分混合物经气相色谱气化、分离,各组分按保留时间顺序依次进入质谱仪,各组分的气体分子在离子源中被电离,生成不同质荷比的带正电荷的离子,经加速电场的作用形成离子束,进入质量分析器后按质荷比的大小进行分离,最后由检测器检测离子束流转变成的电信号,并被送入计算机内,这些信号经计算机处理后可以得到色谱图、质谱图及其他多种信息。
离子色谱仪
离子色谱仪的基本功能是分离和测定样品中的离子成分和离子浓度。主要基于不同分离柱对各种离子的交换分离,对亲水性无机阴、阳离子进行分离检测。离子色谱仪主要用于环境、食品、药品、化工等领域的离子分析,包括水中离子浓度的监测、食品中添加剂的测定、药品原料的成分鉴定等。
高效液相色谱仪
以液体为流动相而设计的色谱分析仪器称为液相色谱仪。采用高压输液泵,高效固定相和高压灵敏检测器等装置的液相色谱仪成为高效液相色谱仪,主要用于分析高沸点不易挥发的、受热不稳定的和分子量大的有机化合物。高效液相色谱作为一种重要的分析方法,广泛的应用于化学和生化分析中,常用于医药品、化学、环保、生命科学、与食品工业的研究上。
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液质联用(HPLC-MS)又叫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它以液相色谱作为分离系统,质谱为检测系统。样品在质谱部分和流动相分离,被离子化后,经质谱的质量分析器将离子碎片按质量数分开,经检测器得到质谱图。液质联用体现了色谱和质谱优势的互补,将色谱对复杂样品的高分离能力,与MS具有高选择性、高灵敏度及能够提供相对分子质量与结构信息的优点结合起来,在药物分析、食品分析和环境分析等许多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
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是指以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作为激发光源,根据处于激发态的待测元素原子回到基态时发射的特征谱线对待测元素进行分析的仪器。待测元素原子的能级结构不同,因此发射谱线的特征不同,据此可对样品进行定性分析;而待测元素原子的浓度不同,因此发射强度不同,可实现元素的定量测定。广泛用于环保、地质、化工、生物、医药、食品、冶金、农业等分析领域。
【鉴定流程】
办公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怒江街111号 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甄楼
委托受理
本中心法医毒物鉴定业务在工作时间内无需预约即时受理。
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8:30~17:00
节假日及周末工作时间:9:00~15:00。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4-67995656转4
委托受理
委托方送检需提供司法鉴定委托书(须盖有委托方单位公章)和送检人工作证复印件。
检材要求
委托方应将送检检材进行合理包装,确保在送检过程中检材不会发生污染,泄漏,对于固体检材建议采用物证袋封装,对于液体检材建议专用瓶装密封,对于不同检材的送检数量请提前咨询工作人员。
鉴定时限
一般自鉴定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书。需延长或缩短鉴定时限的,由双方具体商定。
注意事项
在检材数量充足的情况下,委托方如需要在鉴定结束后取回剩余检材,需在送检时告知工作人员。
鉴定常见问题:
Q:司法鉴定委托书有无格式要求
A:委托书并无格式要求,委托方只需在委托书上写明委托单位,送检人的姓名、工作证号、联系方式,委托事项、基本案情及送检的检材内容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即可。委托单位也可在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官网——鉴定指南页面下载通用委托书模板。
Q:鉴定结果是否可以邮寄
A:鉴定结果出具后,在委托方缴纳鉴定费用后,若存在时间或距离等因素不能及时取回鉴定结果,本中心可提供免费邮寄鉴定意见书,若存在送检检材需退回,除《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列明的物品,可随意见书一并寄回。
Q:毛发检测结果是否比尿液检测结果更准确
A:毛发检测通常作为成瘾性判断的依据,判断当事人是否存在长期多次吸食毒品行为的依据。而尿液检测通常用于判断当事人近期是否存在吸食毒品行为。两种检测的侧重方向不同,因此无法比较哪一种检测的结果更准确。
Q:能否带当事人至鉴定中心进行生物检材的现场采集
A:如若委托方需要现场对当事人进行检材采集,需填写《检材样本提取信息表》,并由委托方及当事人签字。本中心可提供人员现场采集当事人头发样本,其他生物检材需委托方于现场自行进行采集。请委托方自行做好检材采集过程的现场录像工作,并保管好生物检材的备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