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母亲参与的近亲属间三联体亲子鉴定
【案情简介】
20XX年6月,张某华和叔叔张某因注销户口的需要,特委托我中心对张某华和张某之间有无亲生血缘关系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
本实验室先用chelex法提取检材DNA,采用华夏TM白金PCR扩增试剂盒对张某华和张某的血样进行了扩增,用3500遗传分析仪进行毛细管电泳和基因型分析。未能排除张某与张某华的亲子关系,加用MircroreaderTM23sp ID SystemPCR扩增试剂盒进行复合PCR扩增,补充位点后,再次计算二联体亲权指数,累积亲权指数仍不能排除亲子关系。又联系到张某华的母亲左某,参与鉴定后,进行三联体亲权指数计算,一共检测了41个基因座,在张某华母亲左某参与鉴定前提下,在CSF1PO、D13S317等7个基因座,张某与张某华基因座分型不符合遗传规律。经计算,张某和张某华的41个基因座累积亲权指数为7.5578×10-12。
【鉴定意见】
依据现有资料和DNA分析结果,排除张某为张某华的生物学父亲。
对于近亲属间的关系确认,除了增加检测的基因座之外,必要时还需要增加相关被鉴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