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资讯 > 新闻资讯 > 正文

新闻资讯

司法鉴定机构实验室认可及国家资质认定工作动员大会 并贯彻学习《辽宁省司法鉴定条例》规范司法鉴定活动

2019年4月12日下午,司法鉴定机构实验室认可及国家资质认定工作动员大会,及贯彻学习《辽宁省司法鉴定条例》工作会议在辽宁大学司法鉴定研究院多功能室召开。中心鉴定人及鉴定助理3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一、司法鉴定机构实验室认可及国家资质认定工作动员大会

首先,中心主任侯德福强调,司法鉴定机构实验室认可及国家资质认定工作是本中心2019年的头等大事,为全面推进认证认可工作的开展,各鉴定室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确保本中心认证认可工作实施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再次明确认证认可工作是本中心规范自身管理、保障鉴定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中心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有效手段,要求各鉴定室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贯彻执行。

随后,由中心副主任、质量负责人赵嵩安排认证认可具体工作。1.确立认证认可总体目标和要求,各鉴定室要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不断完善、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推进并依法通过实验室认可及国家资质认定;2.明确职责分工,将认证认可工作深入研究,细致划分,全员参与,落实到中心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内;3.密切配合、攻坚克难,从本中心自身出发,注重实效性,充分预判实施认证认可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及时了解情况,听取各方意见,高效快捷的完成认证认可工作。

二、贯彻学习《辽宁省司法鉴定条例》规范司法鉴定活动

《辽宁省司法鉴定条例》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省司法鉴定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步入了一个新阶段,对于推动我省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管理,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保障司法公正,将起到积极的作用。该条例从起草、调研、论证到修改,直至通过,中心主任侯德福作为辽宁省司法鉴定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全程参与。

   为做好辽宁省司法鉴定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侯德福主任全程参与《条例》设立的过程对《条例》设立的背景及内容进行深入解读会议强调1.深刻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从管理体制、鉴定程序、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各个方面对司法鉴定工作予以制度规范,建立了统一管理体制,构建了科学管理体系,规范了鉴定程序,明确了权利义务,细化了法律责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鉴定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工作的重要任务,认真组织部署,抓好学习培训,确保《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2.侯德福主任逐条系统讲解《条例》原文。《条例》强调了公益属性,明确规定了对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的登记管理事项,进一步规范了司法鉴定行为,强化了对司法鉴定的监管职责,加大了违法违规的惩戒。3.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各鉴定室要认真组织学习《条例》,理解《条例》的基本规定,熟悉《条例》的主要内容,做到人手一本,多层次、多形式培训,确保不漏一人。4.结合中心实际工作,切实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实施程序、鉴定人出庭作证、鉴定文书制作、鉴定标准适用等执业环节,不断提高执业水平以贯彻落实的实际成效稳步提升司法鉴定的服务质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