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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通过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和CMA国家级资质认定二合一现场评审

        1月13-14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派7位专家对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能力及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进行为期两天的资质评审,评审组组长由程剑峰主任评审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担任,副组长兼CMA组长由王波主任评审员(厦门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担任,评审组其他成员分别由许小京技术评审员(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张巧英技术评审员(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张伟技术评审员(石家庄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王晓明技术评审员(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王晶技术评审员(万子健检测技术(北京) 有限公司司法鉴定中心)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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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鉴定中心CNAS、CMA二合一现场评审首次会议于1月13日上午在延河街明鉴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辽宁大学副校长霍春辉、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闫海、辽宁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级调研员吕晖、司法鉴定中心主任侯德福、副主任赵嵩、刘晓婷、刘技辉以及中心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程剑峰组长主持会议并宣读公正性声明,介绍此次评审的安排和要求,强调评审依据、评审范围、评审方式以及判定原则。辽宁大学副校长霍春辉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代表辽宁大学对评审组专家莅临指导表示热烈欢迎,并向评审专家介绍了辽宁大学的学校概况及学校对司法鉴定中心发展给予的支持,同时也强调此次评审是对我校司法鉴定工作的全面检验,希望在各位评审专家的指导和帮助下,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司法鉴定中心主任侯德福从中心发展历程、业务范围、实验室建设、认证认可工作、质量体系运行等方面向专家组做了汇报。另外,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闫海、辽宁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级调研员吕晖也作了讲话,对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工作表示全力支持,希望中心进一步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规范化建设,继续发挥在我省司法鉴定行业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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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结束后,评审组一行通过现场观察、现场试验、审阅能力验证结果、查阅各类记录/文档卷宗、提问考核、核查仪器设备等评审方式,对中心的管理体系、设施设备、人员资格、技术能力、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估与审查,同时对授权签字人的履职情况、技术能力等进行现场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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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两天的现场评审,评审组专家认为整个管理体系框架完整,总体符合CNAS-CL08:201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及各鉴定领域应用说明的要求并能有效运行,质量方针明确,组织结构清晰,对质量活动、技术活动和服务活动过程控制的要求明确,有可操作性。对申报CNAS的11个鉴定对象,23个项目/参数予以全部确认推荐,对申报CMA的3个鉴定领域,5个类别,11个项目/参数予以全部确认推荐,全部确认推荐授权签字人资格,一致同意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通过CNAS、CMA二合一现场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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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现场评审是司法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司法鉴定资质认定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的通知以来,我省首家通过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和CMA国家级资质认定二合一现场评审的鉴定机构。不仅是对中心过去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未来工作的激励。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中心将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认真落实评审组提出的整改建议,持续推进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提升,充分发挥质量建设对于司法鉴定服务的支撑性和基础性作用。中心也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内涵建设和鉴定人队伍建设,以技术领先、服务优质、管理高效为目标,不断提高鉴定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推动司法鉴定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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