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正式收到由司法部颁发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牌匾和证书。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以服务诉讼为宗旨,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原则,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廉洁执业。在司法鉴定服务工作中,主动作为,锐意进取,积极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深化拓展司法鉴定服务发展新路径,以更加严谨、高效的方式服务法治社会需求,为我省司法行政机关等相关部门提供高质量司法鉴定服务。此次荣誉的获得充分彰显了中心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所取得的优秀成果,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声誉,为中心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中心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时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凝心聚力,砥砺前行,夯实基础,选树典型,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司法鉴定服务标准化工作,以更优质的服务,更高的群众满意度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先进个人简介
赵嵩,男,中共党员,1982年9月生人,现任辽宁大学法学院教师,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国家司法鉴定人,辽宁大学司法鉴定研究院副院长,辽宁大学心理测试与行为分析实验室副主任,辽宁省司法鉴定协会副秘书长,沈阳市司法鉴定协会理事,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资质认定评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