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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迹鉴定(含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道路交通事故痕迹室于2021年1月组建设立,该道路交通事故痕迹室主要从事车辆技术状况、车辆性能、车速、车辆着火、交通事故成因、交通事故痕迹、交通行为方式等方面的司法鉴定工作。有专业技术人员7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副教授1人,高级实验师2人,中级工程师和讲师各1人。遵循廉洁守法、客观公正、工作严谨、准确高效、优质服务的执业原则,多次承担疑难复杂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鉴定任务,为公、检、法等机构高效、准确处理相关案件提供了科学依据。在诉讼活动中秉承中立地位、规范的内部管理和技术先进的优势,在化解纠纷和冲突,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司法公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依托法学院,结合本中心电子声像、微量物证、法医损伤、法医病理等鉴定技术支持,对疑难交通事故鉴定提供专业支持。

【鉴定项目】

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包括判断涉案车辆的类型(如机动车、非机动车);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验;判断车辆相关技术状况或性能的符合性(如制动系、转向系、行驶系、灯光、信号装置等)。判断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与事故的因果关系,判断交通事故是否对事故车辆各种性能造成影响。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包括通过对涉案车辆唯一性检查,对涉案车辆、交通设施、人员及穿戴物等为承痕体、造痕体的痕迹和整体分离痕迹进行检验分析,必要时结合交通事故、微量物证鉴定、法医学鉴定等结果,判断痕迹的形成过程和原因(如是否发生过接触碰撞、接触碰撞部位和形态等)。

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运用动力学、运动学、经验公式、模拟实验等方法,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痕迹和资料、视频图像、车辆行驶记录信息等,判断事故瞬间速度(如碰撞、倾覆或坠落等瞬间的速度),采取避险措施时的速度(如采取制动、转向等避险措施时的速度),在某段距离、时间或过程的平均行驶速度及速度变化状态。使用专业工具读取汽车车载碰撞数据,确定碰撞前车速及行驶状态。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结合事故所涉及人和物相关的微量物证鉴定、声像资料鉴定和法医学鉴定的结果,综合判断道路交通事故涉案人员、车辆、交通信号灯等道路设施在事故过程中的状态、痕迹物证形成过程及原因(如驾乘关系和骑推行状态等交通行为方式、车辆或人员所处位置、轮胎破损原因等)。

【鉴定设备】


                 


同时配备交通事故常用测量设备,满足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实验室和仪器设备配置要求。

【能力验证】

我机构参加历年CNAS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有关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EDR)、道路交通事故车速鉴定、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交通灯事故信号灯指示状态鉴定等多项能力验证均取得满意结果。

【鉴定流程】

办公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怒江街111号 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甄楼105室

预约委托

本中心交通事故鉴定业务周一至周五实施预约制,周六、周日交通事故鉴定暂不受理。咨询预约电话:024-67995656转6

委托受理

受理人应在委托人提供介绍信、委托书等委托材料,并出示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前提下,启动鉴定受理程序。

检材要求

涉事故车辆、涉事故当事人、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事故地点监控、行驶证,检材及鉴定所需材料应根据委托事项而定。

鉴定时限

一般自鉴定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书。需延长或缩短鉴定时限的,由双方具体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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