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类别:文书鉴定
执业证号:210006018031
赵 嵩,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质量负责人,辽宁省司法鉴定协会副秘书长,沈阳市司法鉴定协会理事,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文书鉴定工作,主持、参与各类文书鉴定案件5000余件。兼任辽宁省司法鉴定协会副秘书长、沈阳市司法鉴定协会理事、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资质认定评审员等。先后荣获司法部第二届、第三届“宋慈杯”优秀奖,2019年被评为辽宁大学杰出青年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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