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类别:交通事故痕迹、微量物证鉴定
执业证号:210020018061
刘晓婷,副教授,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党支部书记。主要从事交通事故痕迹及微量物证鉴定工作,曾获辽宁大学首批杰出青年人物以及辽宁大学“巾帼建业”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各类刊物上发表过多篇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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