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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迹物证鉴定

张殿文

71EB

执业类别:痕迹鉴定、微量物证鉴定

执业证号:210013018035

张殿文,痕迹检验高级工程师,痕迹鉴定室主任。曾先后担任辽宁省公安厅刑科所痕迹室、指纹信息中心主任20余年。自1976年在公安部人民警察干部学校痕迹检验培训班学习培训后,一直从事痕迹检验工作。在近40年的专业工作中,先后参与500余起重、特大案件的现场勘查,6000余件指纹、足迹、工具、枪弹等痕迹物证的检验鉴定工作。在全国刑事技术专业刊物和学术会议上发表专业论文20余篇。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被聘为辽宁省公安厅首批刑侦专家,公安部指纹信息、刑侦信息两个专家组专家。是全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指纹分委会委员、刑侦信息分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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