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类别:法医毒物、微量物证鉴定
执业证号:210009018030
刘晓智,辽宁大学化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医毒物、微量物证鉴定室主任。2004年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获理学博士学位,2005年作为客座教授在韩国高丽大学工作一年。长期从事精细化工与催化反应研究工作。在国内外发表学术文章二十余篇,申请专利28项,其中已授权25项。已有多项专利技术产业化生产。自从2010年兼职进行司法微量与毒物鉴定工作以来,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完成了多项交通肇事与法医毒物案件的鉴定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司法鉴定经验。现在主要进行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的鉴定工作,是省内具有一定影响的鉴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