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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物证鉴定

刘宏生

执业类别:法医物证鉴定

执业证号:210018018038

    刘宏生,辽宁省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委员,微生物专业博士,辽宁大学民建联合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辽宁省生物大分子计算模拟与信息处理专业技术创新中心主任、辽宁省药物分子模拟与设计工程实验室主任、辽宁省营养学会副理事长、辽宁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等。在美国哈佛大学、日本岐阜大学、以色列希伯来大学访问研究。主持国家、省部级项目二十余项,发表SCI索引论文百余篇,授权发明专利15项和软件著作权5项。入选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获得辽宁省“兴辽人才”特聘教授、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专家、辽宁省教学名师、辽宁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辽宁省自然科学二等奖等。2018年获得法医物证司法鉴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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