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类别:法医毒物、微量物证鉴定
执业证号:210006018011
张向东,辽宁大学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2年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获博士学位。辽宁省教学名师,曾获辽宁省青年科技奖;辽宁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辽宁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等奖励荣誉。2010年开始从事微量物证和法医毒物司法鉴定以来,依靠其自身扎实的化学知识,帮助办案机关解决了大量的疑难复杂案件,获得办案机关的一致好评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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