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类别: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其他环境损害鉴定(0701 0702)
执业证号:2100240180101
杨春璐,辽宁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自2015年参加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举办的专业技术“环境法医及损害鉴定评估培训班”,并获得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证书(证书编号201512140025026)后,从事环境损害评估工作。在国内外生态环境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20余篇,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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